第五批13人
( 截至2013年9月4日晚9点,累计84人)
陈科云,广东,律师 赵洪轩,四川,企事业法律顾问
高承才, 河南, 律师 陈进学, 广州, 律师
肖国珍, 北京, 律师 张赞宁,江苏,东南大学法学教授
李静林,北京, 律师 韩庆芳,河北,律师
李长青,北京, 律师 文铁军, 湖南,律师A
吕耿松,浙江,原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
陈树庆,浙江,通过司法考试但拿不到证书
李红秀,北京,律师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四批8人
( 截至2013年8月28日晚10点,累计71人)
王 宇,北京,律师, 黄思敏,湖北,律师
刘士辉,广东,律师后 贾 倞,贵州,律师
常伯阳,河南,律师 刘连贺,天津,律师
陈科云, 广州,律师 赵 虎,河北,律师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三批11人
( 截至2013年8月22日晚10点,累计63人)
陈光武,山东,律师 童朝平,北京,律师
张 凯,北京,律师 刘正清,广东,律师
张 颖,四川,律师 贺 刚,湖南,律师
郑恩宠 上海 律师 闻 宇,广东,律师
吴良述,广西,律师 王全璋,北京,律师
萧云阳,贵州,律师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二批11人
( 截至2013年8月21日晚10点,累计52人)
江天勇,北京,律师 吴镇琦,湖南,律师后
郭海跃 北京 律师 张维云,北京,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邓林华 湖南 律师
杨慧文,北京,律师 王 兴,北京,律师
冉 彤 四川,律师 于 全,四川,律师
潘嘉偉,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研究生、獨立中文筆會常務秘書和理事
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先生法律后援团名单
第一批
( 截至2013年8月20日晚10点,共计41人)
滕 彪,北京,学者 刘志强,陕西,律师
唐天昊,重庆,律师 王 成,浙江,律师
陈建刚,北京,律师 范标文,广东,律师
刘卫国,山东,律师 李贵生,贵州,律师
吴魁明,广东,律师 唐荆陵,广东,律师
付永刚,山东,律师 陈武权,广东,律师
徐 灿,北京,律师 赵国君,北京,学者
张科科,湖北,律师 梁小军,北京,律师
葛永喜,广东,律师 赵永林,山东,律师
伍 雷,山东,律师 葛文秀,广东,律师
刘金滨,山东,律师 张 磊,北京,律师
覃臣寿,广西,律师 庞兴祥,广西,律师
李方平,北京,律师 庞 琨,广东,律师
王全平,广东,律师 李和平,北京,律师
梅春来,广东,律师 董前勇,北京,律师
刘晓原,北京,律师 邬宏威,北京,律师
兰志学,北京,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郑建伟,重庆,律师 刘金湘,山东,律师
庄道鹤,浙江,教授 汪 廖,浙江,律师
卢京美,湖南,律师 谢燕益,北京,律师
张燕生,北京,律师
法律后援团联系人:王 成律师136 1650 1896
唐吉田律师131 6130 2848
江天勇律师130 0101 0856
后援团邮箱变更为shengyuanguofeixiong@gmail.com
后援团的主要工作:
1、预备:在现有的辩护律师隋牧青、蔺其磊因故不能参与辩护时,从后援团中选择合适人选接替辩护工作。
2、参谋:为辩护律师提供参考意见,协助辩护律师做好辩护工作。
3、研讨传播:随着案情发展披露掌握更多案件事实后,参与组织一些研讨活动,准确分析案件性质,向社会传达法律界声音,争取让本案得到合法、公正、合理的裁判。
附郭飞雄先生简介:本名杨茂东(1966年8月2日-),网名郭飞雄(或郭飞熊),中国著名维权人士。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独立作家。
1988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
1991年南下广东,从事多种职业。
1993年至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后以写作谋生。
2005年4月底,因为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作为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提供法律咨助,他在第一时间在个人网志上向网络读者们提供太石村事件进展信息。9月13日晚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出狱后,他公开描述了其在狱中的经历,特别说明了审查人员对他进行过刑讯逼供。此后郭飞雄一直被当局和不明身份者跟踪与干涉。2006年2月3日郭飞雄在试图拍下秘密跟踪者时与后者发生冲突,被派出所带走,在所内被传唤了10多个小时。2月4日零点30分左右,被放行的郭飞雄在派出所大厅被秘密跟踪者当着警察的面拖出,实施了殴打。此事促使高智晟、郭飞雄以及其它维权人士发起绝食接力活动。
高智晟因发起绝食接力活动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飞雄展开营救活动。随后在广州被以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指控他五年前做书商时涉及非法出版,但他向律师透露当局审讯内容多围绕高智晟与太石村。郭飞雄已被拘押间有两个月被送往辽宁看守所关押。该案前后经过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7年5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起诉郭飞雄[1]。郭飞雄秘密关押期间遭受包括"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2007年11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裁定"非法经营"罪名成立,判其有期徒刑5年及罚款4万元。多个人权组织强烈谴责裁决不公,对他的审判在法律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缺陷,认为当局是假借经济罪名对异见人士进行政治迫害。[2]
郭飞雄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他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于2009年4月到达美国,并取得政治庇护。[3]
郭飞雄于2011年9月13日刑满释放。
2013年8月8日23时被刑拘,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有评论认为"郭飞雄此次被逮捕的直接原因是他参与了今年(2013年)初《南方周末》的维权活动。"
以上介绍来自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9%A3%9E%E9%9B%84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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