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

参与: 中国网络观察:法治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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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观察:法治的丧钟
Sep 10th 2013, 00:40

[日期:2013-09-10] 来源:美国之音  作者:齐之丰 [字体: ]

 

华盛顿 — 8月下旬,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国执政党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最高领导层发起所谓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一时间,在中国各地导致观察家普遍认为是无辜的上百人被中国公安机关投入监狱,习近平当局的公信力也再度受重创,并成为中国公众和国际社会间的笑话。
 
其中一个令中国国内外的观察家津津乐道的一个让人笑不起来的笑话是,一位中国网民因为在网上询问某地是否发生了命案而被投入监狱。
 
*敲响法治丧钟*
 
面对来自中国国内外的普遍嘲笑和冷笑,中国当局到底是会选择将错就错、变本加厉,还是知错改错、见"错"就收?就在中国国内外的观察家们密切观察之际,中共当局操控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月9日下午再度发布令文明世界错愕的司法解释。
 
来自中国官方媒体的最新消息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下午15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信息被转发500次可以判刑。
 
消息传来,中国网民舆论一片哗然。中国网民纷纷指出,作为中国最高司法机关,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居然推出这种无视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则的司法解释,等于是敲响了中国法治的丧钟,使中国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机关随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泽东时代。
 
*谴责、悲叹、调侃、挑战*
 
在网民议政最活跃的中国新浪微博,两高的司法解释引起了最强烈的反响。
 
有人表示强烈谴责:
 
@林萍在日本:诽谤罪是自诉罪,必须由被诽谤人主动起诉,法院才可受理,否则法院不能主动受理,其他机构更无权介入。两高的解释给了警察无限自由的裁量权,如何判定是谣言?如何断 定是主观造谣?什么样的标准属情节严重?同"反革命"一样,这是赤裸裸的"口袋罪",以后警察要抓人用这个帽子往你头上一扣就行了。
 
@泽玺珠宝-常州:怎么成这样了!难道向10户人家一把菜刀方向发展吗?
 
有人对中国宪法遭到肆意、随意、任意、决意的践踏表示无可奈何的悲叹:
 
@童之伟:如果两高对公安推动的做法不依宪法法律制约,那只能表明宪法关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规定再次受到破坏,且三方刚搞过合署办公。
 
有人发出调侃或挑战:
 
@赵冬苓:在下有一事不明:有些海外用户要违反了两高解释,公安打算如何对他们执法?如果不执法,是公安不作为渎职呢,还是在法律面前不平等?
 
@王甫律师 :《生死由命,我要发言》——两高在警察面前一如既往自降身价,无视人大权威出台不伦不类的司法解释僭越 立法职权,将司法捆绑在妨害言论自由的机器之上,这是对公民思想自由权赤裸裸的恫吓,这是对公民表达权毫不掩饰的打压。过几日抽出时间,将撰文反驳,今晚 先发文章标题,请各位转发500次以示预告。
 
还有人贴出了中国杀人后自杀的诗人顾城早年写的诗歌,来讽刺、讽喻当今中国当局不惜任何代价追求安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笑可悲:
 
@王晓渔:一个月前像童话,仅仅一个月后就有点像新闻了。
 
安全体系
顾城
1978年
 
国王遇刺了
刺客是一只蚊子
 
保安部门马上开始侦缉
蚊子是一种
微型飞机
飞机要有空气
同谋是空气!
抓住空气!
 
空气有个私人关系
叫呼吸
逮捕呼吸!
立即!
 
国王安全地合上了眼皮
 
*两高及习近平难题*
 
作为中国司法最高机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释令中国众多的法律人哀叹中国司法一夜倒退不止三十年。
 
显然,在发布堪称世界司法史上奇葩的司法解释的时候,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意识到这种解释会受到质疑、抨击、嘲笑、嘲弄。因此两高在发布解释的同时特意说明,"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
 
然而,在批评者看来,中国两高这种说明只是虚晃一枪,甚至有引蛇出洞、诱人犯罪之嫌,因为两高的这种说明是让中国的警察机关牢牢掌控着公民是否犯罪的裁判权、判定权,中国由此正式成为一个警察国家。
 
中国法律界的批评者还指出,两高的这种司法解释不但是违反和践踏基本的、起码的法治原则,也违反和践踏中国中共领导制定的宪法,因为这种司法解释是对中国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而这类事关公民基本自由的限制只能是来自中国的立法机构经过正当的公众意见征询和人大辩论之后的立法。
 
亲中国当局以及中国当局明里暗里雇佣的网络写手表示:就是不能给错误的言论和谣言留空间,中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从来就不包括发表错误的言论和谣言的自由。
 
中国许多法律人则表示,中国当局和当局支持者的这种说法是无知得可笑;对付错误言论和谣言的文明手段是正确的言论和开放的信息而不是监狱;而当今世界文明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谓的言论自由,主要是指错误的言论、以及当局所不喜欢的言论自由。
 
批评者指出,假如说言论自由只是指当局所喜欢的言论自由,那就等于是说秦始皇暴政下的中国,以及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也有高度的言论自由,因为在那些最黑暗的国家,人民依然可以自由地发言赞美统治者;这种言论自由的说法显然是一个笑话,而中国当局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就是一个笑话。
 
许多观察家指出,近来中国当局展开的名为打击网络谣言、实际是打击中国当局不喜欢的网络言论的运动,以及中国两高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根据完全不懂法律、也不尊重法治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指示,是奉命行事。
 
这些观察家指出,8月19日,习近平在中共宣传部门干部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大力打击通过互联网发表他领导的中共当局所不喜欢的言论的知识分子和网民;第二天,中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就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并且成为国际笑话的"打击网络谣言"的运动。
 
对批评者的上述批评,习近平以及中国两高还没有做出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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