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3年9月7日讯)戴瑞友天生就是一个满嘴跑火车的说谎者,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按公安所谓清网的标准,什么薛蛮子、秦火火等,和戴瑞友的胡作非为比起来,不但算不上什么"大谣",简直就是模范公民。戴瑞友原来是青岛市黄岛区人,在某某物流公司小队长。大约2003年,曹县县委县政府去青岛招商引资,在大街上遇到冒充澳柯玛集团领导的戴瑞友。经过协商,曹县人民政府就以700万元的价格将总资产达一亿的原曹县汽车改装厂拍卖给戴瑞友,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和职工下岗。当时戴瑞友并没有自由资金购买,先是拿着合同书借300万元,但债主发现问题后就督促其还款,然后他就通过曹县农村信用社贷款三百万进行还款,这样就通过空手道方式骗取近亿元的国有资产。戴瑞友为了套取资金,就找各种理由变卖国有资产,从而获得巨额流动资金。接着,从曹县信用社贷款150万购买一辆奥迪A8,装扮成有实力的富商。这只是行骗的开始。戴瑞友承诺两年总投资额达到两个亿,欺骗了曹县县委县政府,把菏泽市一号项目彻底葬送。
戴瑞友购买原曹县汽车改装厂后,组建了山东正和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曹县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该项目,2004年到2009年期间,送给戴瑞友一辆桑塔纳警车和县委一号车作为私家车,这两辆车如同如同戴瑞友的一双翅膀到处招摇撞骗,畅通无阻。2005年到2008年,戴瑞友串通曹县信用社某营业部主任以176人的名义贷款1642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并未用于公司生产,据了解该公司从2005年至今从未进行生产。到期后,戴瑞友无能力偿还贷款,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就私自以山东正和公司的名义接受176人的债务,并提供合资公司的土地及房产予以抵押,该土地和房产被法院拍卖,给合资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造成职工上访等严重的社会后果。山东正和车辆制作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召开股东会,就以公司名义接受该债务,严重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戴瑞友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名义贷款,其行为构成金融诈骗罪,又将投入到合资公司的资产抽逃,应当以金融诈骗罪和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
公司员工和韩国世运工业株式会社从2008年多次向菏泽市公安局和曹县公安局控告,至今没有给予任何答复。据了解,为戴瑞友串通贷款的曹县信用社某营业部主任沈某因为该案潜逃,又以其他案件在上个星期抓获,希望曹县公安局能够依法办案,将该案依法立案侦查,给曹县人民一个交代,戴瑞友的逍遥法外,是曹县谣言的策源地,不能让这样的"大谣"、这样祸国殃民的诈骗犯逍遥法外,继续祸害曹县,继续祸害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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