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参与: 刘红霞:“闹访”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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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霞:"闹访"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途径
Aug 14th 2013, 06:41

据《法治日报》8月11日称"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此文特别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此文表达了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的态度,原来反腐是这样反腐的,依证据来敲定案件。此文乍一看好像很正确,但经不起仔细推敲。

以笔者的上访经历看,公检法单位作为基层的祸害是制造一切罪恶的根源,他们自身为了得到非法利益而不惜以各种手段制造冤假错案,当然他们制造冤假错案的同时必定要出台一套假卷宗,而这套假卷宗不让老百姓看到,只对以中央政法委为代表的领导负责,而不对群众负责。这样就造成了笔者在内的全国访民的上访。更何况法律下的证据并不代表是新闻下的证据,新闻下的证据也不代表真实的证据,所以所谓法律下的证据与真实的证据中间还有很远的距离。

而中央政法为拒绝舆论"炒作"、拒绝当事人"闹访",更深层次的是表明拒绝舆论监督、拒绝民众监督,这样的判决能公正吗?以笔者的案件为例,郑州金水公安机关在笔者前夫涉嫌盗窃、重婚、虐待、非法经营、诈骗、伪证、篡改银行票据等可量死刑的情况下不予追究,还扬言让笔者不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再上北京还劳教笔者一下三年、不管你刘红霞举什么证据我们都不会给你下手续,这些豪言壮语都是从公安嘴里出来的;而作为金水区法院,在民事卷宗里发现了笔者前夫的刑事犯罪证据却一味掩护不予移送公安机关,保护罪犯的行为说明了什么;而作为金水区检察院,面对笔者多次走访、信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转函是如何对付的,这里面只有你中共当局自己知道!

作为舆论,国内网络完全是利党化、监狱化运营,笔者在百度刊登的博文很难多被删除,笔者发文后有打印的、拷贝的有证据,孟建柱书记要不要看看!舆论完全在中共当局的控制之下,即便有国外媒体转载了,还被上海高法代院长之类的无耻之徒描述为被国外势力利用,这就是中国吗?这就是中共吗?

地方腐败、中央瘫痪、民不聊生、国将不国了,还在继续拒绝民众监督(笔者看到的中国);笔者依法监督了万余次,可当局把笔者放进了劳教所、看守所、拘留所,当局的做法,法理何在?没有老百姓过的日子,冤民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我们应该被公权力抢劫财产、剥夺生命权?我们也是人,我们不是牲口,不是中共圈养的猪!

笔者为做一个中国人感到是一种耻辱!现在"中国冤民档案馆"的运营急需国家划拨经费,笔者可以保证至少打下中共八成官员,是因为笔者对中国腐败现状太了解,不是对中共的诋毁,可多次要求孟建柱书记没有反应!

我应该怎么办,除了到天安门、中南海、外使馆外,估计就剩下别人"散步"时跟随散步一条路可以维权了!中央政法委所谓的"闹访"可能是笔者目前能采取的维权方法之唯一了!

笔者在此强烈呼吁中共体制内的人尽快站出来,为百姓的公民权利的获得站台、为国人的公投选票站台,为"中国冤民档案馆"的发展尽力,让习近平总书记尽快处理了中央高层乱子后授权给"中国冤民档案馆",打苍蝇应由访民团体自己来打![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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