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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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全国网友群情激愤
Sep 25th 2013, 20:40

夏俊峰一家三口

(参与2013年9月24日讯)

今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 全国网友群情激愤。我们在网上散发下面的信息,希望能够凝聚民意,奋力一搏,同时又造成 安全问题。

请各位同道在安全的情况下传播这个信息。"二十多年前,智利人民为了抗-议统治者皮诺切特的暴行, 约定在一个晚上一起拿起锅碗瓢盆, 站在临街的窗口敲打。所有城市相声响声震天,上达天庭。

俊-峰已死, 今晚11点,稍有良知者,无人能眠!我将敲盆而歌, 为他送行!你若同心,一起转!一起做!

以下为微博原文:

@沈阳张晶:

我发誓在也不哭了…让老公安心走好(6:46)

去看守所会见夏俊峰最后一面.在路上(6:39)

法院来人了,送达最后一次会见夏俊峰,我疯了,现在准备走(6::07)

@瀋陽張晶:剛接的法院電話通知,夏俊峰已火化。明天9點去領取骨灰,謝謝大家陪伴我。

背景资料:

夏俊峰是沈阳一小商贩。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判处死刑。

2009年11月1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1年5月9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目击证人被禁止进入法庭,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5月9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夏俊峰的辩护律师认为,"故意杀人"的罪名不能成立,夏俊峰应为正当防卫。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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