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九峰村农妇陆冬菜的命比中草药中最苦的黄莲还要苦三分:丈夫被摩托车撞死,儿子因她上访先后被两所学校赶出而沦为囚犯,自己因上访两次被刑事拘留、三次被行政拘留、四次被送精神病医院、判刑坐牢一年半、多次被关黑监狱——自去年3月初到今年9月初,她在黑监狱一直被关了一年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2004年5月19日晚上8时左右,陆冬菜的丈夫裴霞骑自行车下班回家,在104国道被县公安局政委王燮蛟的侄子王文彬(平桥镇下王村人)驾驶的摩托车撞死。据县交警大队勘查认定,王文彬驾驶的浙JZ6376号摩托车是同村人王玉龙的,王文彬是无证驾驶;王文彬带人骑车,没有带安全头盔;超速行驶,应负主要责任。县交警大队同时认定裴霞横穿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但裴霞的亲属认为,王文彬和死者是同一方向行进的,死者是下班回家,家在公路右侧,没有必要横穿公路,能作为现场证据的死者的自行车被人挪动(后交警称被人偷走),因此死者没任何责任。他们认为由于肇事者叔叔是公安局领导,交警大队有意包庇王文彬。
事故发生后,肇事方和受害人家属多次调解无果:2004年6月在交警大队主持下调解,决定王文彬赔偿受害人家属陆冬菜15万元人民币,但王文彬父亲要陆冬菜保证他儿子不坐牢,王文彬母亲又说她钱未带,协议未签成;2005年4月在平桥镇政府主持下调解,这时王文彬已被判刑一年,王文彬父亲坚持最多只能赔偿8万,调解又未成功;2005年9月在交警大队主持下,有司法局、法院的领导参加,这时王文彬已出狱,王文彬的父亲依仗其是公安局政委王燮蛟的兄弟,十分猖狂,说最多只能赔两万元。到此,调解完全失败,陆冬菜至今未获赔偿。
丈夫在交通事故中去世后,陆冬菜与未成年的儿子裴天航相依为命。为了对陆冬菜施加压力,阻止她上访,天台当局竟把主意打到了正在读中学的裴天航身上。天台县育青中学党支部书记张荣蔚不顾职业道德,于2004年9月开学时将裴天航拒之门外,并将他的铺盖扔到大门外。后来陆冬菜托人将儿子送到金华市金华实验中学读书。同年10月,陆冬菜应儿子的要求到育青中学去办理转团手续,张荣蔚立即把裴天航在金华读书的信息告诉了上级有关领导。10月18日,县公安局派陈亦飞带了手铐来到金华裴天航就读的学校,威胁裴天航说,只要他能阻止母亲到北京上访,公安局就会放过他。但是,刚满16岁的未成年人怎能阻止怨大恨深的母亲上访?再说,父亲的惨死历历在目,他的良心也不会让他去阻止母亲上访。于是,裴天航仅在金华实验中学读了一个学期又失学了。两次被学校赶出校门,母亲又长期不在家,裴天航染上了恶习,沦落成为一个小偷,先后与他人合伙偷了三次摩托车,合计折价一万多元。裴天航作为一个未成人,本应以教育为主,但天台法院却于2006年10月19日判决裴天航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而与他一起偷摩托车的成年人却处理得比他轻。
陆冬菜是个倔强的人,天台县当局想以迫害她儿子的手段来阻止她上访的目的不仅没有达到,而且适得其反,她上北京的次数更加多了。由于多次上访,天台县信访局、公安局和当地街道办事处对她的迫害步步升级:2005年2月24日,陆冬菜被非法拘留14天;2005年10月26日,陆冬菜被以所谓侮辱他人为名行政拘留15天;2006年2月14日,陆冬菜因儿子被抓,带了香、烛、水果到刑侦队准备给办案人员烧香磕头,被行政拘留14天;2006年8月1日,陆冬菜在天安门上访时,被北京警察从她包里搜出所谓危险物品,被拘留5天;2006年10月1日,陆冬菜在北京上访时再次被北京警察搜出"危险物品",又被拘留10天;2007年2月15日,陆冬菜被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7天,3月13日从看守所放出来后又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陆冬菜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后,为了配合天台县"维稳",台州市中级法院于2007年6月29日特地作出了(2007)台刑执字第380号刑事裁定书,给正在天台县看守所服刑的裴天航减刑两个月。7月5日裴天航直接从看守所被接到县政府,作为母亲的"监护人"与县交警大队和县信访局签订了《息访协议》,称为了照顾陆冬菜家生活困难,对交通事故按2007年的标准全额赔偿192172元,但前提是"确保陆冬菜不再上访"。刚从监狱出来的裴天航不知道什么是"监护人",在政府官员的威逼利诱下签了字,但签了《息访协议》后裴天航只拿了2172元零头,其余19万元作为"保证金"被冻结了。
2007年7月11日,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出了脑电图分析和90项症状清单,得出了"测查结果提示:各因子分均处于正常状态"的结论,也就是陆冬菜没有精神病。
2007年10月陆冬菜又去北京上访。10月12日早上,县信访局长陈军云带了十多个截访人员在北京南站的旅馆里将陆冬菜抓进了有"红色渣滓洞"之称的浙江仪化宾馆,在地下室关了一天一夜。10月13日深夜,陆冬菜被双手铐在警车上押回天台县,在温泉山庄的铁椅子上坐了两天两夜,连饭也没得吃。10月16日,县公安局派许钢等6人将陆冬菜送杭州市公安局办的精神病医院(安康医院),在第一病区的铁笼间一直关到11月29日。期间,当局又逼她签息访协议,她没签。
安康医院将陆冬菜关了44天后,没有确认她有精神病,只好将她放出来。2008年7月12日早上,陆冬菜在天台车站欲外出,交警大队派了9个人将她抓走,并于当天再一次送到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第三病区,又关押了45天。在再次确认没有精神病后又被转到温泉山庄关了30天。
2009年3月5日"两会"召开期间,北京警方在陆冬菜包里搜出了盛汽油的可乐瓶和一个打火机,将陆冬菜交天台警方带回。3月9日,陆冬菜被警方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4月23日在超期羁押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于4月24日第四次被关进宁波公安局办的安康精神病医院二病区。为抗议该院院长汪志良的虐待,陆冬菜于7月24日割腕自杀,被人救起。于是宁波安康医院作了陆冬菜没有精神病的签定后于当天叫天台县公安局接回。接回天台后,陆冬菜又被关进看守所。
由于陆冬菜多次被关进精神病医院,她的亲属为使她免除刑事处分,要求对陆冬菜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签定。2009年8月27日,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陆冬菜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09年12月17日,天台县法院作出了(2009)台天刑初字第270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陆冬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陆冬菜上诉后又被驳回。
从陆冬菜四次被精神病的案例看,中共政府为了"维稳"的需要,可以随心所欲地将公民送精神病医院或刑拘、判刑:当它不让你去上访时,就说你有精神病把你送到精神病医院;当它想让你坐牢时,你就没有了精神病,即使你正关在精神病医院里,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14期 2013年9月20日—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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