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这里所说的小贩,是指因面临生命威胁时行使正当自卫权而处以死刑的沈阳街头小贩夏俊峰。这里所说的习总,则是指不同的人以不同的口气、不同的感情称呼中国执政党共产党总书记习近平的简称。
在面临切实的生命危险时行使自卫权居然能被"依法"判处死刑,这是中国和中国法律的特色。公众能认真地或在调侃中将这样的一个小贩跟执政党党魁和国家元首联系起来,这无疑更是中国特色。
公元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被处死的消息传出,激起中国网民的公愤和强烈谴责,也为各方的观察家通过互联网,尤其是通过社交媒体观察当今中国、了解和理解中国政治和历史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窗口。
*中国特色可耻可怕*
在遭受暴徒的群殴、被暴徒往死里打的时候,一个人出于保护自己生命的本能进行殊死反抗,将暴徒打死。无论是在古代原始社会(如中国或其他国家/民族的原始社会)、还是在当代绝大多数国家,这样的人都会被民众和政府视作英雄。在有些国家,这样的人还可能获得勋章表彰。
即使是在典型的流氓国家,例如,流氓军阀查尔斯·泰勒当年所统治的非洲国家利比里亚,政府充其量也只是对被迫自卫的人不管不问不援助,但不会对这样的人执行大张旗鼓的死刑惩罚。
然而,当今中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国家,是与古往今来的其他国家、也与先前的中国不同的国家。
当今中国政府、当今中国最高法院郑重地、理直气壮地、毫无愧色地对全中国、全世界庄严宣布:在遭受"城管"暴徒的群殴、被暴徒往死里打的时候,出于保护自己生命的本能进行殊死反抗,将暴徒打死的沈阳街头小贩夏俊峰被"依法"处以死刑。
2009年5月16日,小贩夏俊峰在街头摆摊,遭到当地政府打手"城管"的群殴,被往死里打。夏俊峰的妻子跪地哀求打手住手也无用;最后夏俊峰被迫自卫,导致两名"城管"死亡。
这一基本事实脉络,中国当局也难以否认。众多的中国律师指出,夏俊峰如此自卫杀人,即使是按照国情特殊的中国的法律也不应当被判处死刑、更不应当被处死。
夏俊峰及其家人的命运牵动了千百万中国人的心。几年来,围绕夏俊峰案,中国网民、中国公众不知发出了多少呼吁,呼吁当局不要一意孤行,要刀下留人。
然而,在夏俊峰案的问题上,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国当局将中国特色国情发挥到了极致---中国最高法院"依法"核准对夏俊峰的死刑,中国有关当局"依法"对夏俊峰执行了死刑。
当今中国这种特色和国情,可谓挑战全人类的良知、理性、良心、公理,令人震惊。
然而,中国当局在如此处死夏俊峰之后,又对全世界展现出另一种挑战良知、理性、良心、公理的中国特色国情,这就是大力封杀、删除、屏蔽中国网民的言论,千方百计地阻止网民为夏俊峰被处死而表达的同情、哀痛、悲愤、愤怒。
*中国高院无头怪物*
以下列举的微博贴,只是中国网民言论的残余。关于本报道所列举的微博贴,首先要先做出两点说明:
1)现在人们不清楚这些微博贴在中国互联网上是否会继续存在;众所周知,中国当局的删贴行为可以跟对夏俊峰判处和实行死刑一样不受任何中国明文的法律法规制约;
2)鉴于中国是一个独步世界、可以"依法"以言治罪、尤其是以网络言论治罪的国家(连未成年人也不能因未成年而幸免),"中国网络观察"将酌情回避写出发表言论的网民网名,以避免给行使言论自由的网民带来无妄之灾。
且说夏俊峰被处死之后,中国网民的一种主流意见或共识是,中国当局处死夏俊峰是一种暴政,展示的是中国当局肆意草菅百姓的性命、竭力保护当局的打手或自家人:
"都是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1)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个村民,获刑8年;2)2011年11月,辽宁辽阳城管打死人,主犯获刑 11年;3)2008年11月,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获刑6年;4)2013年7月,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鉴定瓜农有病赔偿80余万;5)2013年9 月,打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我不懂法律,就知道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预谋杀人的谷开来要是可以不死,夏俊峰就不该死。这是我的价值观。"
中国网民的另一种主流意见或共识则是,夏俊峰被处死显示的是中国的法律死亡,已经毫无法理、毫无道理、毫无公理、毫无公义可言,中国人民应当觉醒,不必对中国当局和中国当局操纵下的法律再抱有任何幻想:
"小夏已离我们而远去,他的命运曾经牵动了每个人的心,善良的人们奔走呼叫,为的是能够留下一条鲜活的生命,也为了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但人们翘首以待的不是安慰,而是冷冰冰的死刑判决。善良的人们该醒醒了!
"中国法律也随着夏俊峰去了"
此外,在中国逼仄的言论自由的特殊环境中,也有许多网民冒险将抨击的矛头指向中国执政党共产党和中共党魁习近平:
"恶D恶法恶制度恶人们下地狱吧"
(注:D,汉语拼音dang【党】的首字母大写;在中国,批评执政党共产党及其政府的网络言论经常被随意删除和屏蔽,于是,众多的中国网民用D来代表"中国共产党,"用ZF来代表政府【zhengfu】。)
"没有朱批,周强他敢准?"
(注:"朱批",旧时中国皇帝批阅奏折用红墨水写出的旨意,在当今中国特指拥有皇帝一样可以肆意超越法律权力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旨意;周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任院长,周强领导的最高法院已经因秘密处死湖南商人曾成杰和发布打压网民言论自由的司法解释而广受诟病和抨击。)
在夏俊峰根据中国最高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之后,中国网民中间流传一幅漫画,漫画中的中国最高法院是一个具有人形的无头怪物,手举一把血淋淋的尖刀,尖刀挑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
*夏俊峰与习近平*
本应当是理性、知识、智慧、常识、公理象征的最高司法机关在当今中国成为一个无头(毫无头脑)的怪物。在中国最高法院的监督下,夏俊峰被处死、只是因为所谓的"非法集资"的曾成杰更是被匪夷所思地秘密处死,中国法院为此提出的理由是无法通知死刑人家属。
在许多观察家看来,这种局面显然对中共和中国最高领导人习近平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换句话说,习近平完全可以说,那些不得人心的坏事是那比酒囊饭袋还坏的无头怪物做的;与此同时,中国最高法院毕竟是习近平领导和掌控的,中国公众难免把那无头怪物做的任何坏事跟习近平或习近平领导中共当局直接联系起来,就像上述的两则微博所显示的。
实际上,就在夏俊峰被处以死刑之前的几个小时,在中国网民自发发起最后一轮绝望的努力试图挽救夏俊峰生命之际,中国就有网民就越过无头怪物中国最高法院,直接把夏俊峰的命运跟习近平联系起来,把夏俊峰跟习近平的妻子彭丽媛联系起来。
"如果大大想刷PR,特赦小贩就是了。又合法,展示仁君作派。"
(注:大大 ,中国北方省份一些地区对长辈的称呼,意思可以是"爹爹"或"伯伯",习近平的一些支持者称他为"习大大";" PR,指公共关系;刷PR,即争取民心;这一微博的潜台词显然是:习近平自上台以来做的很多事,说的很多话不得人心,早已陷入公关困境。)
"再把彭阿姨派去看看城管的孩子和张晶母子,一定印象分爆棚了。"
(注:彭阿姨,中国公众和网民对习近平夫人和中国官方媒体所宣传的"中国第一夫人"彭丽媛的昵称或戏称;张晶,夏俊峰妻子;这一微博的潜台词显然是:中国官方先前费力宣传"中国第一夫人的风采",仅仅是宣传彭丽媛的所谓美貌和衣着,结果是得不偿失,反而招致恶评,导致中共宣传部门不得不加班加点、费力删除中国网民发布的评论。)
中国网民如此越过无头怪物中国最高法院,直接将夏俊峰的命运与习近平甚至与习近平的夫人彭丽媛联系起来,这显然对习近平来说也是好事和坏事。
如今,夏俊峰死了。习近平还活着。
在习近平掌管的中国当局将夏俊峰处死的消息传来之际,许多中国网民写道: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被人纪念);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已经被唾弃,犹如行尸走肉)。
习近平以及习近平当局今后将如何应对中国公众的这种公愤,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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