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报导,汪玉凯说,对比类似的判例,大陆前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6000多万元,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薄熙来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量刑不会超过无期徒刑,以2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可能性最大。关於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薄熙来罪行极其严重,又拒不认罪,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必须依法严惩。汪玉凯的看法是,"拒不认罪会成為导致本案重判的一个重要因素。"
另外,香港媒体今天引述中国大陆学者专家看法指出,薄熙来在庭审时翻供,无损证据效力。香港大公网报导,从8月底至9月上旬,大陆政法系统最重要的4份报章,连续刊登一系列权威法学专家的文章,对薄案审判进行评析。
这4份报纸包括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分别是中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机关报。撰文的学者包括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武汉大学教授莫洪宪等人。樊崇义在人民公安报指出,薄熙来涉及的3罪,在证据上都已经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排除了合理怀疑。薄熙来的辩解苍白无力,没有足够证据支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在法制日报指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中国大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薄熙来虽然在法庭上全面翻供,但不等於法庭不能定罪。
莫洪宪则在人民法院报分析,薄熙来在法庭上对前重庆公安局长、副市长王立军的人格贬低属於孤证,不足以推翻王立军、薄谷开来证词的真实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则在检察日报上撰文指出,薄案庭审彰显了诉讼程序公正,"也预示审判结果的实体公正"。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在法制日报表示,相信薄案的审判会有力促进反腐败和依法治国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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