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

参与: 公正司法 违法必究--再致最高院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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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 违法必究--再致最高院公开信
Aug 25th 2013, 23:25

(参与2013年8月25日讯)

公正司法  违法必究
——学习周强在人民日报8月12日发文,学习习总关于法治国家建设论述,联系地方违宪违法行为再致最高院公开信


   人民日报刊文周强《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论述》,这为浙江省温州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维权村民对地方公权力无法无天,诸侯割据,非法围垦,将围垦许可证用途为水养殖实际为填毁养殖基地,卖地搞房产开发,并胆大妄为,将许可证原284公顷,为逃避国务院审批,骗上欺下,篡改为2.84公顷的违宪违法行为,侵犯村民的合法权益。已觉醒的村民走法律途径,把地方官权告上了法庭。因温州浙江官官相护,我们十一年民告官讨不回公道。今年7月16日已走进了最高法院立案庭的门坎(等待三个月表态),现见人民日报转发习总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我们看到人民日报回归人民,习总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这给我们走法律途径已进入最高法院门坎的海岛草民看到真正共产党要依法治国了,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决心拨乱反正,使我们看到了合法权益要讨回公道的希望,为受压迫的弱势群众下了及时雨,我们无不欢欣鼓舞!为粉碎党内自杀式势力——腐败分子祸国殃民,外敌入侵投降转身的危害,现就本案——地方官权违宪违法行为再次向公众曝光,期盼最高院把守最后防线,公正司法,违法必究。
   (一)地方政府违宪违法
   ——篡改围垦许可证
   本案非法围垦工程4260亩即284公顷。《海管法》第18条填海50公顷以上需报国务院审批。因为垦区内是五个村庄的养殖采集基地,地方政府官商勾结,视村民为愚民,仗势权力,强行围垦,群众抗议,到工地静坐(2003年9月26日—10月17日),被暴力镇压。我们2003年10月上旬引来了海洋报记者,政府为阻止海洋报记者曝光,特赶上杭州,将已经所谓审批的围垦许可证交给记者,发证单位为省围垦局,面积为2.84公顷,利用方向为水产养殖,编号为NO0209。次日,我也赶上杭州,到记者办公室,记者告知洞头县已派官员来找他,带来围垦许可证,要求不要曝光,记者回答:已经发文。当记者提供围垦许可证时,我发现垦区面积是284公顷,非2.84公顷,并且编号NO0209编号是另加的,明显是伪造。此后,一、二审开庭审理本案,被诉方政府提供的所谓已合法审批的围垦许可证与向记者出示的许可证相同。
   这就充分曝露地方政府篡改围垦许可证284公顷为2.84公顷,利用方向:水产养殖,而实际是毁废养殖基地,         搞房地产业开发,以商业利益剥夺村民的生存利益。不仅违反《海管法》第41条越权审批,《海管法》第18条,50公顷以上填海需报国务院审批284公顷不报),而且胆大妄为,竞敢篡改公文:(1)284公顷为2.84公顷;(2)围垦方向:水产养殖,实为卖地搞房产开发。我们对此犯法违法行为已早报告温总理,温总理也多次来温州,但是那时的政治生态官官相护,地方法院庇护,草民有冤难伸,十一年民告官讨不回公道!
   ——践踏《海管法》第31条
   《海管法》第31条:"因海域使用权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海域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海域使用现状"。
   涉案海域权属争议已被诉上法院,本应双方保持现状,也就是在诉讼期间官商应停止施工。然而,洞头政府仗势权力,于2003年10月17日对静坐抗议村民阻止非法施工,以调动公权力,殴打静坐村民,强行驱散,并抓张伟文等三人关于黑监牢!在诉讼阶段,政府一方面派"还乡团"进村诱惑瓦解群众,另一方面继续违法施工,不理村民的反抗,维权村民在大坝东头九厅鼻和西头小朴鼻坝头和中屿搭棚守卫阻止违法施工,政府于2005年12月14日一审枉判当日晚,政府强行拆棚驱散维权村民。弱势村民怎奈何?我们按时继续上诉省高院,政府强行大坝合拢,这又是明目张胆,对抗《海管法》第31条。2006年6月11日雇凶欧打阻止非法施工村民20余人至血淋淋。
   省高院判决不公,案结事不了,我们继续上书最高院,按法按理在未处理前,应保持原状,然而,政府把我们"口粮涂"出卖给开发商搞房地产,我们继续阻止违法施工,2007年7月13日,县长赵乐平现场指挥,镇委书记彭建锦赤膊上阵雇凶在工地,未待维权村民开口说理,就动手抓走18人到外岛关押,后三人(吕爱銮、杨玉秀、张花菜)送入看守所关押8天。
   2009年4月  日,政府将我们未处理好的劳动基地出卖给富人盖房,我们多次阻止正在非法施工,但公安以毁坏财物罪为由通辑16人,诱迫他们签字,杨玉秀被判六个月,吕爱銮、林春连判有罪从轻处理,张孚端等三人被关30天,各担保金2万(一年),还有颜秀娟以警察代签字,送入监牢关押30天,后经检察官提审时才发现是伪造,这就是当地政府目无国法,无法无天,违宪违法犯下的滔天罪行,这已完全背离了党的宗旨。失去了民心,把老百姓推上共产党的对立面的绝路上,他们已成为党内自杀式势力,成为帝修反在党内的代理人。颠覆共产党政权的内鬼!
   ——打击报复,枪打出头鸟
   我们遵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的精神,"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做爱国守法村民。"于2004年10月向民政局提出成立小三盘农民维权协会(筹)申请,组织村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关心国家大事,反对复辟,走法律程序,理性维权,政府不但不批准(害怕群众组织觉醒起来),而且千方百计分化瓦解,制造恐怖,枪打出头鸟,使人害怕、失信不敢举措。然而,用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维权群众没有被压垮,虽经公权力的高压被抓关65人次,被雇凶毒打46人次,但没有被屈服,对公权力公然对抗《宪法》第41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我坚定信念,依法理性维权无罪,当党和人民利益受侵犯时,当地方党的性质、宗旨改变时,我挺身而出,支持群众走理性维权之路,然而洞头县官权公然对我为民请愿,以无须有的罪名对我双规、拘留、逮捕、撤回起诉、监视居住、取保侯审、监控器对准我的楼梯,还时不时不准外出,并以"涉嫌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之无须有的罪名进行传唤审问,这是对抗宪法第41条是法西斯专制的具体体现,人民群众正需要有识之士的帮忙,我支持百姓理性维权何罪之有!
   (二)所谓为公违法不被追究危害极大
   共产党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执政官员不守法,甚至公然违法犯法,在一切向钱看的社会里,所谓"为公"违法不被追究危害极大。
   其一,中央被架空,国无法必乱。
   为什么中央政令出不了...
 其一,中央被架空,国无法必乱。
   为什么中央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就是法律"高压线"不通电、官场社会才黑暗。国法是制约官权,保护民权,打击犯罪的法规,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为大多人服务的,打击少数人。而DSK时代是为少数服务,为官僚资产阶级富人服务。为什么社会乱象丛生,就是中央政令出不了中南海,地方诸侯割据,法律高压线不通电,社会黑黑社会。
   其二,官员违法不究,胆子越来越大了。
   官员篡改公文无罪,违法不受追究,而且十一年四任县委书记、前三任都提官,很多官员都在讲:"为公违法无关系,为什么洞头县官越做越大",下属官员所以胆子越来越大了。
   人类最伟大的成就是"驯服了权力,把统治者关进法律的宠子里",因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事实,法律不能约束官权,而是纵容官权,这好似放虎出山,人民必然遭殃。
   其三,政治腐败是最大腐败。
   党领导立法,执政者不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带头守法,违法不受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了伟大的空话,"四风"必掀起,而且中华民族又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政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所有腐败的根源,迅速产生经济腐败,最终使腐败大潮淹没了整个社会,这是共产党历史上一场真正的洗劫。
   法律一旦失去了权威和信任,这个社会就失去起码的行为规范,导致另一违法行为的产生。
   法律如失去了公正,影响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案件审理,还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许多上访事件,其肇因来自司法不公。
   其四,司法不公,国家性质改变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官行使着司法权,其形象不仅关系个人,更与司法公信力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
   法律作为法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国体的国家法律、不仅决定其内容的对立,也决定其为什么人的根本对立。剥削阶级国家的法律是面向少数统治者的,是为少数服务的,"衙八字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以往的阶级社会法律阶级属性的真实写照。
   (三)公正司法,违法必究
   为什么民不与官斗,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根本原因在于司法的根本宗旨质变,正如有的官员讲,宪法和法律是保护我们的。十一年的官司的实践事实如此,讲一套、做一套,我们看透了司法不公,国家灾难,人民遭殃。
   8月12日,周强(最高法院院长)在党报撰文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这是拨乱反正的重要举措,我们期盼有打雷要下雨,司法公正违法必究,我们建议:
   1、政府官员篡改公文是否有罪?
   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逃避国务院审批(50公顷填海需报国务院),瞒上欺下,将284公顷的围垦许可证面积篡改为2.84公顷,把批水产养殖,实为毁废养殖基地造地卖地,这种目无国法,胆敢篡改公文已被地方法院官官相互,现已进入最高法院,我们期盼法官是会按习总"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若是官员为公犯法无罪,国家势必大乱,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便成了摆设。
   2、海域使用权属争议解决之前双方保持现状,而政府方仗势权力,强行施工,算不算违法?草民们十一年抗争历经血泪洗礼,在只准官权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政治生态下,面对告官难,鸡蛋难与石头碰,善良的村民看破世情,但坚信真正共产党一定会战胜假党,坚信毛泽东思想的真理一定要战胜谬论!正义必定要战胜邪恶!坚持走法律途径,理性维权不动摇,含冤已上到最高法院,我们坚信最高院司法公正,违法必究,坚信习总"强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正正义,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指示,在最高院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落实,我们信心百倍,曙光就在前头中。
   
   
          浙江温州洞头县北岙镇小三盘维权村民代言人
                   林   炳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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