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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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出境——高洪明朝阳出入境接待大厅"碰壁"记
Aug 18th 2013, 03:51

     高洪明尽管只是一个北京市城镇低保待遇领取者,但他突发奇想,有朝一日出境旅游,近则台湾香港澳门游,远则韩日、新马泰游,梦想五洲三大洋游。于是,他想到了办护照。
      昨天2013年8月16日上午10点10分,高洪明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咨询并尝试办理出国护照。
       接待大厅,男女老少,熙熙攘攘,不亚于超市、医院和农贸市场。高洪明有点儿眼晕了。 接待大厅里:有《领表》指示牌,那里排着一长队人;有《照相》指示牌,那里也排着一长队人;有《交表》指示牌,那里排着一堆人;有《交款》指示牌,那里每个窗口都排着10个8个人;有《领证》指示牌,那里的每个窗口也排着几个人;在《咨询》指示牌那里,比较清闲,没有人排队。朝阳出入境接待大厅总体服务周到,秩序良好,只是人满为患。


      高洪明首先选择了咨询。
      高洪明:请问,怎么办理护照啊?
      女民警(穿警服,未注意警牌臂章):办理护照先领表、照相,再填表、交表、领回执,然后交费,7个工作日后可以领取护照。
      高洪明:我想打听一下我能不能办护照?
      女民警:那您就去交表处那儿问问吧!他们知道您能不能办理护照。
      高洪明:谢谢!
      女民警:不客气。
      高洪明举目环视了一下接待大厅,看到了交表排队处,他穿过来来往往的人堆,径直来到正在办理交表审查的女民警面前。
      高洪明:我想和您打听一下,我能不能办理护照?
      可能问话的声音小,没有哪个民警搭理他。
      高洪明(提高了嗓音):我想和您打听一下,我能不能办理护照?
      男民警(站在女民警身后搭话了):谁都能办理护照!您拿着身份证、户口簿,到那边先领表、照相,填表后再来这交表审查办理。
      高洪明:我的情况特殊,您先帮我查一查我能不能办理护照!能办,我就排队领表照相,不能办,我就不耽误工夫了。
      女民警面前那个交表的人刚好完事儿起身走了,腾出一只不锈钢高腿的小圆凳在那里。
      女民警高挑端庄秀气,短发一脸健康色,站起身来,面朝着高洪明;警牌看得清楚。
      女民警:您坐下慢慢说!
      高洪明(坐下了):谢谢啦!
      高洪明:您帮我查一查我能不能办理护照?
      女民警(也坐下了,她身后还站着3个辅警1男2女):您说说您有什么特殊情况?
      高洪明:我坐过几年牢,不知道我能不能办理护照?
      女民警:这种情况过了期限也能办理护照,应当不碍事。
      高洪明:我的情况特殊,还是麻烦您帮我查一查,免得我白搭工夫!
      女民警:把身份证给我!
      高洪明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递给女民警,女民警接了过去。
      高洪明坐在小圆凳上,静静地看着女民警在认真地操作着她面前的电脑,女民警身后的那3个辅警也好奇地盯着电脑屏幕注视着。
      女民警右手轻轻地移动着鼠标,眼睛注视着电脑屏幕,在点击着什么;她又摆了摆电脑键盘,用双手10指敲打着什么。高洪明和女民警身后的3个辅警都饶有兴趣地看着女民警的电脑操作。接着,女民警的右手拿起放在电脑桌面上高洪明的身份证,然后放在她左手边的一个长方形扁平的验证数码器上,她再用10指敲击着电脑键盘,她又用右手移动了几下电脑鼠标,她注视着电脑屏幕。
      女民警(自言自语地):"不能出境!"
      高洪明听了"不能出境"4个字很坦然;女民警身后那3个辅警看了听了"不能出境"4个字,面带惊讶不解的样子,两个女辅警还愣愣地勾肩搭背地站在那里。
      高洪明:谁规定的,我不能出境?!
      女民警:不知道!
      高洪明:我什么时候能够出境?
      女民警:不知道!
      高洪明(站起身来):麻烦您了,谢谢!
      高洪明头也不回地穿过大厅几队人群,10点20分,大步流星地走出了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来到405路麦子店西街公交车站,坐上405路车回家了。
      高洪明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搜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认真研读了一遍,才明白了自己"不能出境"的法律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批准出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可是,高洪明百思不得其解:
      他虽然在1999年6月29日,因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京津党部的创建和发展活动,积极参与中国民主党联合总部的创建和发展活动,而遭到北京警方逮捕,他又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提起公诉,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名义判处8年徒刑;
      但是,高洪明于2007年6月28日刑满出狱,于2009年6月28日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期限已过,于2011年11月份他以合法公民与选民的身份领取了朝阳区地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选民证;
      这足以证明高洪明至少从2011年11月9日起,他就是一个合法合格的中国公民了,他就是一个合法合格的北京市民了。
      高洪明认为: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或部门)即中国公安部,电脑指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告知高洪明"不能出境",并不给办理护照;这完全是违宪违法的。
      高洪明对此,向中国公安部提出强烈抗议!
      高洪明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和法律准备:
      向中国公安部讨回自己作为中国公民的出入境权利!
      向中国公安部讨回自己作为中国公民的持有护照权利!
       北京:高洪明
       手机:13522267658
       2013年8月17日下午13:49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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