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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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牧青律师对海南省公安厅展开控告和诉讼行动
Aug 18th 2013, 03:52

鉴于郑酋午、陈爱琼夫妇聘请的广州辩护律师先后四批次前往海南会见当事人受阻,鉴于前后四次阻挠律师会见的幕后黑手海南省公安厅国保部门擅权作乱,甚至公然违法犯罪,忍无可忍的郑酋午辩护律师隋牧青于8月15日在海南省展开维护执业权利、维护法律尊严的控告和诉讼行动。

8月14日,隋牧青律师赶往海南省临高县看守所试图会见异地关押的所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的嫌疑人郑酋午先生,临高县看守所以"须经省里批准"为由,拒绝了隋律师的会见请求。这已经是郑酋午、陈爱琼夫妇案件中律师会见第四批次被无理拒绝了。此前的两个多月中,郑、陈夫妇的律师曾经先后三批次要求会见各自的当事人,而遭到三批次的无理拒绝。

6月14日,吴魁明律师前往文昌市看守所要求会见郑酋午被拒绝,找到办案单位文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然是拒绝。在文昌市看守所,吴律师赫然发现办理会见手续的桌台玻璃下压着一张白纸黑字的通告:羁押于本看守所的郑酋午、陈爱琼二人,未经办案单位批准,任何人(包括律师)不得会见。

6月25日,吴魁明、隋牧青、刘正清、葛永喜四位律师前往文昌希望会见郑、陈夫妇,结果凌晨两点在文昌入住的宾馆遭遇文昌警方的恶意砸门,文昌警方公然声称是奉省厅指令,并疯狂叫嚣"文昌不欢迎你们",要将四位律师赶出宾馆,驱逐出文昌。四位律师不从并据理力争,但是文昌警方破天荒地出动几十特警将四位律师连抓带抬绑架上警车并驱逐到海口,筋疲力尽、一夜无眠的四个律师无功而返。

7月23日,吴魁明、葛永喜两位律师前往海口办案,凌晨两点再一次遭遇海口警察的恶意查房。海口警察以查房的名义将两位律师带往住地派出所进行恶意盘查,从凌晨两点一直折腾到早上六点多,才得以放行。筋疲力尽的两个律师返回宾馆,惊讶地发现宾馆总台的墙上贴着一纸公安局的警示:"吴魁明、葛永喜以及某某某(指郑的家人)不得入住,宾馆不得接待上述三人"。

8月14日,隋律师前往临高县看守所会见郑酋午,不出意外地再一次被拒绝。这已经是第四批次被拒了。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大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这三类犯罪之外,任何其他罪名的律师会见都不需要经过任何单位的许可(批准)。各级看守所须在48小时内无条件安排律师的会见。海南省的看守所、公安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知故犯,公然剥夺律师会见的权利,明目胀胆地侵犯律师的人身权利,都是因为有海南省国保部门的撑腰、指令和授意,海南省公安厅国保就是总后台和幕后黑手!归根到底,违法横行的责任主体就是海南省公安厅!

忍无可忍的隋牧青律师于8月15日到海南省检察院进行了刑事控告:控告海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包含非法搜查罪和非法拘禁罪等)。就海南省公安厅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隋律师同时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确认省公安厅下令阻止律师会见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停止行政侵权行为。

隋律师还向海南省委、省人大、省纪检委、省政法委等部门投诉了省公安厅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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