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0日星期日

参与: 刘逸明:六年刑期将把冀中星送上绝路

《参与》
《参与》 中国维权,维权新闻,canyu.org,图片新闻 
Want free Kindle ebooks?

Sign up to receive the best freebie Kindle ebook deals in your email every day.
From our sponsors
刘逸明:六年刑期将把冀中星送上绝路
Oct 20th 2013, 15:35

首都机场7.20爆炸案10月15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爆炸罪判处被告人冀中星有期徒刑6年,冀中星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和李方平均对此判决结果不服。此前检方控告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并提请法院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述爆炸案发生时,曾在海内外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冀中星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很多热点事件之所以热,除了事件本身的吸引力之外,还因为舆论对其产生的争议。从案发到此案尘埃落定,对冀中星的行为一直存在几方面意见,一是主张严惩,二是主张从宽处理,三是主张无罪释放。

在机场这种公共场所施暴,从常理上讲,的确有莫大的危害公共安全之嫌,但是,这个世界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施爆,冀中星之所以要只身携带炸药前往首都机场,跟他的走投无路有极大的关系。

当然,事实上,冀中星并未主动引爆炸药,而是因为警方到场时强抢他的炸药,导致他在将炸药换手时意外爆炸。爆炸发生后,除了冀中星自己,没有其他人员伤亡,也没有造成公私财物的损失。显然,7.20爆炸案,在场的警察应该承担处置不当的责任。

之所以说冀中星携带炸药到首都机场与他走投无路有关,是因为媒体披露,冀中星曾在广东东莞遭到官方治安人员的暴力殴打致残,坚持坐轮椅上访多年,却一直无法为自己讨回公道。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最终选择了到首都机场用另类的方式引发关注。

最近这些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每况愈下,而维权运动却是如火如荼,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民众上访鸣冤,一些访民因为长期上访,最后客死他乡,其情状不能不让人感到痛心疾首。冀中星原本在东莞以摩的载客为生,就因为当地治安人员的残暴殴打,导致他成为残疾人,并沦为了长期上访的访民。

根据媒体的报道计算,冀中星被殴打致残距离7.20爆炸案已有8年之久,很明显,这8年时间也是冀中星蒙冤受屈、艰难上访的8年。漫长的上访生涯并不能实现冀中星的维权理想,他被作为皮球被各个部门踢来踢去。

在中国,权力在官场,而道义在民间,官员可以任意欺压百姓,即使遭到惩罚,也只是蜻蜓点水,而民众一旦冒犯了官员,别说是像杨佳那样的拔刀相向,即使是在网上发发牢骚就可能身陷囹圄。当初,倘若是冀中星打了治安人员,估计他早就锒铛入狱了,事实上,被打的恰恰是冀中星这弱势的一方,所以,治安人员仅仅就是给了10万元,就要求他息访。

一个风华正茂者完整的身体被打得千疮百孔、支离破碎,岂是10万元就能摆平的?冀中星义无反顾地坚持上访,但到头来,依然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不相信冀中星在一开始就想到用施爆的极端方式去维权,这只能是他在万般无奈下的选择。

不可否认,冀中星的终极维权方式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对公共安全构成一定的威胁,不值得提倡,但是,从他的痛苦经历看,有非常值得理解的成分。所以,当7.20爆炸案发生后,理解冀中星的声音相当强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对冀中星的行为置之不理。警方在案发之后,对冀中星进行抓捕,这本身并无不对,但是,应该考虑此案的前因后果,不能仅仅只是在这一件事情上做文章。

当然,要让7.20爆炸案尘埃落定,并非警方可以单独完成,还需检察院和法院,这两个机构同样也应该在办案过程中考虑此案的前因后果。据冀中星的两位辩护律师透露,事实上,在检方对冀中星的起诉书中,在法庭上,检方和法官都没有将7.20爆炸案前冀中星的遭遇考虑进去。

冀中星的两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冀中星作了无罪辩护,其理据在于"冀中星引爆爆炸物,主观上不是出于故意,也没有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从一审结果看,辩方意见未获法院采纳。当冀中星案判决结果出来的当天,微博上便炸开了锅,不难看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判刑过重。

就在庭审时的法庭外,一大早就聚集起了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人群,其中包括不计其数与冀中星同命相连的访民。在现场,大家手持"冀中星无罪"的标牌,并高喊"冀中星无罪!我们要人权!"等口号。据维权网报道,一些访民对判决结果表示了强烈抗议,他们质问导致冀中星犯罪的东莞方面责任人何时受审,认为此案在拷问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有良知的人们谁不为此叹息,谁不为社会悲哀?

从法律上讲,冀中星或许真的有罪,但考虑一下7.20爆炸案的前因后果,将冀中星判刑6年显然是量刑过重。结合法律和民意,对冀中星的判决最好的结果,能让大多数人都认可的结果应该是缓刑,另外,还应该对当年殴打冀中星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让天下人心服口服,否则,一个冀中星被判刑了,还会有更多的冀中星出现。

虽然冀中星和家人以及辩护律师均表示会就此案上诉,但是,估计改变判决结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冀中星的身体相当虚弱,平时生活都比常人艰难得多,不知道他这病残的身体能否跑赢6年刑期,从很多先例看,他死在看守所或监狱也不一定。

非常遗憾的是,冀中星案一审开庭审理和宣判后,中国大陆的各家规媒体只是对其进行了低调处理,这大概和官方对民众针对此案的舆论预期有关。不高调就是因为害怕民意反弹,给此案的二审制造压力。不过,从曾成杰和夏俊峰被处死的情况看,司法机关已经变得越来越无视法理、厚颜无耻,即使民意的表达如滔滔江水,他们仍然一意孤行、不管不顾。

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一个人为尊严犯罪,世人都有罪。冀中星显然是为了尊严而犯罪,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中国社会的悲剧。人权状况的日益恶化,更加表明实现宪政民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为了这个目标,仁人志士当有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的勇气和韧性。

2013年10月16日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