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开审判薄熙来,意在作秀,秀出一个依法治国的光辉形象。其实天下人只要不弱智不别有用心,谁不清楚一党专制下绝无法治可言。结果不出我的所料,这场狗咬狗的表演,非但没能为中共政权涂脂抹粉,反而证明了中共的所谓法治,依然是文革无法无天的那一套。
随手拈出三例:
1,威逼妻子揭发丈夫。这类灭绝人性、亲情的手段,在文革中屡见不鲜。关在监狱里的谷开来,正面对无期徒刑的折磨,很可能永远也见不到朝思暮想的儿子。中共当局有足够多的办法诱导谷开来,让她按照事先编造的故事,出面揭发薄熙来。没有独立的媒体和监督机构,一切都在黑箱里操作,谷开来提供的所谓证据,只能是虚假的垃圾。
2,操纵亲朋好友检举。我常听文革受害者诉说,最令人寒心的是亲朋好友为了自保或要有立功表现,纷纷朝受害者身上泼污。唐肖林和徐明是薄家的朋友,一个揭发说三次贿赂薄熙来,另一个检举说拿出230万欧元为薄家买别墅。这两个人现在都失去了人身自由,在强大的压力甚至刑讯逼供下,只能任由中共当局摆布。假如两人现在身处海外的安全环境,会不会说出完全相反的话?文革中的毛泽东就是根据这类人提供的所谓证据,把刘少奇定为叛徒、工贼、内奸。中共的法治,三十多年过去了,仍然暗无天日。
3,文革中有个专用词汇,叫:里通外国。贪腐罪再加上勾结老外,很容易在普通老百姓中引发更大的愤怒。从当事的法国人所提供的证词看,买别墅的是谷开来。如果有罪,也只能跟谷开来有关系。为什么在审判谷开来时,既没有列出这一罪状,也没有使用这个证人?中共当局想用文革的套路,结果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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