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苗圩部长:
近日贵部发布实施的旨在实行手机、互联网实名制的政策,直接违反了我国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反垄断法以至于明显违反我国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手机通讯、互联网通讯自由直接关涉公民的基本人权,公民的言论表达自由、通讯自由、信息自由等权利,这些根本的权利无需经过任何许可也不应受到任何非法限制和监控。这是我国宪法上清楚清清楚楚规定的不能予夺的权利。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第九条"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之规定,电信运营商也不得单方强加于用户进行实名制登记。《全国人大会常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二条亦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手机作为互联网通讯的最后一个终端接口其实名制意味着,我国公民不实名制则丧失了通讯权利,意味着不实名登记就不能通讯、不能上网、不能说话交流、不能表达意见。公民的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以及其尊严人格将面临因公民的通讯权利、表达权利、各种信息权利的各种限制而遭受奴役剥夺的危险!众所周知,信息权利、通讯自由在信息化时代的至关重要性,它几乎涉及到一切权利的保障与实现。在互联网时代,手机通讯、互联网信息自由就像人们的呼吸自由、吃饭权利、喝水权利一样须臾不可分离。谁听说过或者可以想象,有朝一日,我们呼吸、喝水、吃饭、拉屎、放屁也采取实名制,难道这个社会真的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恕我直言,手机及互联网信息权利以实名制的种种限制,无异于奴隶制,这种做法无异于把政府及电信运营商服务的对象当做奴隶对待,别跟我说,实名制要打击犯罪、要维护秩序、要避免诈骗、要防止侵犯个人隐私,这些说法恐怕连您自己都不信,谁来监督监督者?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公权力可以行善也可以做恶,权力不受制约将为祸甚重!阁下的这一做法无异于为权贵既得利益者、滥用权力者、公权私用者对平民草根的予取予夺提供了更大的可能、带来了某种便利!
谢燕益于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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