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政"就是"限政",就是要把当权者关紧笼子里,使他们不能无法无天,随心所欲。这种"限政"的标准和工具就是上帝的律法。因此,真正的"宪政",必然是 "限政";真正的"限政",必然是"法治";真正的"法治",必然以上帝所启示的律法为"高级法",从而使得一切罪人试图通过自己所立的"恶法"来攫取权 力、残害百姓的丑陋行径暴露无疑,成为众矢之的。
我们之所以强调上帝的律法,首先因为上帝的律法就是上帝的律法,不是出于任何有限且有罪之人的律法。上帝的律法反映上帝的性情,上帝的律法反映上帝的旨意,上帝的律法是完美的律法。"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诗19:7-9)。
其次,高举上帝的律法,这是上帝的心意,"耶和华因自己公义的缘故,喜欢使律法为大,为尊"(赛42:21)。只有高举上帝的律法,我们才能在价值和道德判断上有来自上帝的的绝对的、超验的、普世性的标准,我们才能以这样的标准来判断、抵挡人的"恶法"、"恶规"。"我在旷野对他们的儿女说,不要遵行你们父亲的律例,不要谨守他们的恶规,也不要因他们的偶像玷污自己"(结20:18)。
第三,这是耶稣基督所强调的:"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7-19)。第四,我们是否是上帝的选民,是否已经真正蒙恩得救,是否确实已经因信称义,关键不是靠我们的感觉,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检验我们真正得救的标记就是热爱上帝的律法,遵守上帝的诫命:"唯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启14:12)。
第五,上帝的律法是上帝赐给我们的爱主爱人的标准,也是上帝赐给我们的治理全地的工具。"人当以训诲和法度为标准。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8:20)。荷兰清教徒神学家布雷克指出:"律法是唯一的赐律者上帝赐给人的唯一的生活标准,用以治理人的心灵、思想、言语、行为。"[1] "即使有智慧的受造物没有得到明确的吩咐,从他存在的第一刻开始,就有责任按照上帝印在他本性中的法则来顺服上帝,以他为独一的赐律者,在各样的事情上,都已上帝的诫命为依归。"[2] "自由就是脱离罪的辖制,按照律法,凭爱心行事。"[3]
第六,不管是在圣经记载的历史上,还是在圣经之外的教会历史上,上帝的子民所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违背、甚至忘记上帝的律法, 而那些假先知、假教师的突出标记也是以种种人所喜欢的宗教或敬虔之名,废除上帝的律法和诫命,使人不知不觉了沦落为撒但的工具,落在上帝的咒诅和审判之下。"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们不肯守我的诫命和律法,要到几时呢?"(出16:28);"以色列人不信真上帝,没有训诲的祭司,也没有律法,已经好久了"(代下15:3);"他们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风俗去行,不专心敬畏耶和华,不全守自己的规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华吩咐雅各后裔的律法、诫命"(王下17:34)。
第七,教会的真正复兴是从重新发现上帝的律法,重新教导、遵行上帝的律法开始的,也就是从追求圣洁开始,而真正的圣洁就是在基督里以爱心遵行上帝的律法。约西亚在犹太作王的时候在圣典中重新发现了上帝的律法书,从而灵命得到振兴(王下22);旧约圣经最后一卷的教训就是:"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玛4:4)。耶稣基督教训并警戒说:"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太24:12)。
第八,现代教会和社会所面对的是无法无天的时候,反律主义成为教会内外最大的异端和思潮,在各种各样的世俗化思潮的影响下,人们丧失了对上帝的敬畏和对律法的遵行,各种各样的高举个人的看法和意见的意识形态或人的主义四处泛滥,毒化人心,戕害百姓。以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沃格林(Eric Voegelin,1901-1985 )、和柯克( Russell Kirk, 1918-1994)为代表的欧美保守主义思想家也认为西方文明的危机就是个人意识对超验的上帝及其秩序的背叛。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继往开来,我们一定要根据耶稣基督的教训和救赎重新认识上帝的律法,只有这样才能使教会逐渐摆脱在真理上离经叛道、在社会上被边缘化的处境。
只 有当教会真正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的时候,才能通过和平、悔改与渐进的方式建立公民社会,才能移风易俗,使得社会与文化逐渐归正,培植宪政和法治的土壤与 精神,从根本上消除专制在人心中的根基,对暴政釜底抽薪。基督徒万万不可依赖那些野心勃勃的政客来搞什么宪政和民主。那些不敬畏上帝的人,能够敬畏什么 呢?那些不信靠上帝的人,有什么可信性呢?那些连上帝的律法都不顺服的人,还会甘心乐意地顺服人的律法吗? "耶和华如此说,倚靠人血肉的膀臂,心中离弃耶和华的,那人有祸了。 因他必像沙漠的杜松,不见福乐来到,却要住旷野干旱之处,无人居住的碱地。 倚靠耶和华,以耶和华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 他必像树栽于水旁,在河边扎根,炎热来到,并不惧怕,叶子仍必青翠,在干旱之年毫无挂虑,而且结果不止"(耶17:5-8)。
[1]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45章。
[2]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45章1节。
[3]布雷克:《基督徒理所当然的侍奉》,45章11节。
选自王志勇博客 作者是前北大法律学者 现美国教会牧师、翻译家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