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劳动是力量和财富的源泉。最大的勇气、最高傲的精神和最坚定的自尊心都来自于人的智力,也即是脑力劳动,政治世界就是人智开辟出的活动园地。政治是每个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思想和尊严。是每个人,一个都不能少!政治就是众人之事,应该公开地、正大光明地去说,而没有任何的敏感。
全人类命运紧密相连,无论忽视谁,都是忽视人类自身。左右人类历史的,是婴儿步履一样摇摇晃晃的人性,是无数善的哺育与恶的饲养,是为善为恶的人,善报与恶果注定只能由人类自己担当承受。
盲目的崇拜、跟从很有害。"老大,兄弟我不怕死,以后就跟着您了,您说怎么办吧。"一个将自己的意志甚至思想拱手交给他人控制的人,又怎么能保证自己是在争取自由呢?每个人都不要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理性,但要用自己的意志和理性去完成全人类共同的事业。
人与人之间除了物质利益以外,还有思想和感情。当一个思想占领了人们的头脑之后,无论它是否合理,再想把它从头脑里赶走就很困难了。有一种人,他们以进步的名义,竭力把人唯物化,并且拼命追求罔顾正义的利益、脱离信仰的知识及毫无道德可言的幸福。
阿Q的头上有一个疤很亮,你不能说亮字,你如果对他说了,他跟你急,会和你打架。专制者的头上也有个很亮的疤,是不能追究的,不能"亮"出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专制不容许人们的嘲弄,即使是最轻微的指责,都会使专制者发火;稍微带刺的话,都会使专制者大怒。专制惯于以暴力打击身体的办法来压制灵魂,但灵魂却能超越打压,从而变得更加高尚。
没有思想,就不会有理性的社会。没有哪一个人真能阻止另一个人独立思考。有信仰的人是坚定的,也是幸福的,他只听从内心的声音,而无惧于命运将他带向何方。人类理性的所有杰作,几乎都要归功于那些独立思考同时又受到迫害的人。
自由是人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民权利的高尚行使。马克思在《一八四四年哲学手稿》中说:"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一八四八年在《共产党宣言》中又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都有一份完全相等的权利,平等地参与国家的管理。平等是行使自由的必然要求,民主就是要把公权力平等地赋予每一个公民,让每一个公民都能自由地参与政治与经济,评说体制的优点和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公权力属于公民全体,属于每一个人,任何个人、党派、团体都没有任何理由把公权力垄断在自己的手里。每个公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都是关心自身的利益,公民的集体力量永远能比政府的权力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福利。
"人民"名义上是一个高于国家和政府的政治概念,似乎具有无限的权威。可是还有一个"人民领袖",人民总是属从于领袖的,领袖高于人民,人民必须接受领袖的领导。领袖今天说你是人们的一员,你就是人民的一员,明天说你是人们的敌人,你就是人民的敌人。
自上而下的选举是领导们全凭自己好恶秘密圈定名单,选民们不知道名单上是何人,有何政治观点,工作能力强不强,为政是否清廉,选举只是形式。从下向上的负责方式是基层向上级负责,全体向领袖负责。于是,每一个官员,不代表群众的利益,只代表上级的"长官意志",他只受制于他的上级长官,而不是受制于他的选民。老百姓只能寄希望于好领导,寄希望于青天大老爷,寄希望于"明君圣主"。因为他们除此之外,毫无别的权力。
罗莎•卢森堡说:"没有自由的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和言论自由,没有正常的公众生活,社会生活就会窒息。然后社会上就有一批精力充沛的职业政治家们来统治。不时把那些工人叫起来,让他们聆听革命领袖的教诲。然后在已经通过的决议上鼓掌通过。这种专政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少数人的专政。这种社会理想走下去一定会导致一种结果:那就是禁止和消减一切反对派,一直到建立一个新的暴政——这是一条强大的历史规律,任何党派都不能违背。"
万丈高楼从地起,民主制度的建设也要从下向上一点一滴的建设起来。村庄自治、地方自治、行业自治是民主制度的原则和基石。20世纪30年代上半叶晏阳初、梁漱溟等开创的乡村改造运动,文化改造与制度建设并进,很值得今天的大学生村官们学习借鉴。在民主制度下,行政权力是由上向下的分散,而不是由下向上的集中。每个官员的职责范围都由法律来规定,在职责范围内是完成其本职工作的全权主人,而无需接受什么所谓上级官员的领导。人要服从于正义、法律,而决不要人服从人。乡村自治、行业自治、权力分散、各司其职是民主制度的显著特征和极大优点。
自由民主就是要让国家管不着省、省管不着市、市管不着县、县管不着乡、乡管不着村、村管不着个人,国家、省、市、县、乡、村、个人各自都在由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自由自主活动。
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成果的总结和保障。首先要有民主,使民主成为事实,然后才能真正确立民主的法治,用法治去记录和承认民主的事实。人民首先要在事实上成为国家的主人,然后才能产生真正保障这种民主权利的法治。如果民主尚未成为事实,即使制定了一种好的法制,也只能成为形式,必然被反民主的势力所阻挠,要想真正生效是不可能的。
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所有公民都有权向普通法院的法官控告公职人员,所有法官也都有权判处公职人员。假如官员们害怕被控告,那么他们就一定不要向人们提供控告的理由,而这样的做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恪尽职守!
民主使整个社会充满长久的积极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满离开它就难以存在的创造奇迹的精力。
民主法治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表达意愿的渠道,有说理的地方和方式,政府、政党、社团和个人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用投票的民主程序把问题解决而社会太平。专制政体由于没有说理的地方和方式,没有沟通渠道和参政议政的游戏规则,人们的权利被剥夺,受不到法律的保障,逼得民众只能走向街头。
文化的价值在于弃恶扬善,在于理性的清明,在于人心的决断。思想家、文学家们为社会理性和心灵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养料,使人道主义、法的精神,以及自由、平等、博爱等价值得以生发延续,不断成长。任何一次社会进步运动都可以找到"黑手",但是这些"黑手"一般都是以思想来影响运动的,而不是靠什么组织纪律或操纵。那些主要靠组织纪律或操纵而进行的社会运动,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混乱、暴力或倒退,而不是真正的进步。
革命的真正目的在于增进国民的福祉、个人的自由,在于从此告别革命而非不断革命,否则革命从一开始便已经误入歧途。政治改革既是为了拒绝新的暴力革命,也是为了以和平的手段完成尚未完成的革命。
互联网拓展了人们的信息来源及接受信息的自由度,对人类社会的改良是革命性的。竞争性民主、市场经济以及包括大众消费和福利国家的富裕社会,是人类现代文明的基础体制。我们要建设的是一个人道的、人本的、宽容的、进步的、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思想的中国。
今日中国社会有巨大进步的一面,也有问题极其严重的一面。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每个人都能说出一大堆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只停留在说问题、发牢骚的层面是很不够的。针对具体的、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每个人都应该反思,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与我自己有没有一份责任?自己又为解决这问题做了些什么?不要以自己力量微小、处境紧严、压力太大为借口,而无所作为。骨头的缝隙很小,但对于游刃必有余地,其实每个人都恢恢乎大有可为,至少可以尽可能地多一些秉承良知、不说假话或少说假话。如果您没有勇气出面伸张正义,也应该可以保持沉默,至少不能去助长不义。
每个人都要为社会的进步尽到自己的责任。人们常常把那些不怕打压甚至流血牺牲,为真理和正义而顶风冒雨、奔走呼号的人称为英雄,称为民族的、国家的良心。其实他们一样的血肉之躯、性情中人,并不比我们每个人多吃一碗饭、多个脑袋多只手。他们怎么就成了英雄?当我们把他们称作英雄的时候,就是把自己本应当承担的一部分责任推给他们承担了。良心只属于每个人自己,哪有什么民族的、国家的良心?当我们把他们称作民族的、国家的良心的时候,就是把自己本应当承担的一部分责任推给他们承担了。
民主总是慢慢成就,专制总是轰然倒塌。每一种趋势的开端总是幼稚的、不成熟的,其高度是有限的,要走向成熟,必然要有一个过程。社会进步的根本在于每个人的觉悟和努力,严峻的现实、痛苦的经历最终会使人们清醒并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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