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监察院,最近上演了一场"内战"。
事件的导火线是监察院长王建煊因为基隆市长张通荣为酒驾妇人向员警施压关说,监察院内部两度提出弹劾案,但监委们讨论后却未通过,导致王建煊公开批评监察院若无法伸张正义,干脆废掉算了,并指许多监委的任命多属政治酬庸,引起监委们强烈不满。19位监委联名向王建煊抗议,形成院长与监委互批的事件。
五权改三权
院长与监委互相开摃,使得此新闻看起来火花四射,民进党立委李俊俋更趁此机会提出宪法修正案,打算废除监察院。此议也获得台联立委的赞同。
监委们的怒气还未消,社会舆论已经开始探讨,秉承古代御史大夫精神的监察院究竟还该不该存在?一时之间,五权宪法改为三权宪法的呼声,开始掀起。
这几年监察院的表现确实引发了一些人的不满。
前卫生署长杨志良曾经公开表示,监察院是台湾的"三害"之一(他所谓的三害,是指电视名嘴、监察院、立法院),许多监委是"看媒体报导办案"。他指出媒体报道"美国禁售猪血糕",监委便开始检讨台湾的猪血糕,后来才发现是乌龙一场。他还曾经统计,在他任内一年半来,不含全民健保政策,监察院就调查了卫生署758个案件。卫生署人员共耗上近2万个工作天整理资料。他直言批评监察院:"大案不敢碰,却欺负小公务员。"
杨志良的不满,确实让许多人心有同感。民进党立委批评,监察院六年来所通过的弹劾案件仅占总调查案件3.98%,平均一件弹劾案耗费高达2千多万元新台币。以案件内容来看,其中涉及违法事件的,司法机关几乎已进行处理,监委们反而跟着司法机关的脚步后面跑,让许多公务员私底下对监察院的调查、约询,叫苦连天。
弹劾标准不一
细究监察院所通过的弹劾案,也存在着标准不一的情形。
前监察院秘书长陈丰义销毁大批档案涉及违反档案法,弹劾案未通过;台大医院发生捐赠感染爱滋器官的事件,导致病患将终身受苦,仅台大医师柯文哲一个人以"怠忽职责"被弹劾,其他医师都没事;有监委认为史亚平在担任驻新加坡代表时与新加坡当局互动出现问题是"重大失职",却未提出弹劾、纠正,后来史亚平还返回台湾升任外交部次长;前外交部驻美国堪萨斯办事处长刘珊珊涉嫌虐佣遭美国法院判处有罪,被监察院以"严重损害国家形象、领导欠佳"等理由,通过了弹劾案;其他还有更多司法被判没罪,监察院却通过弹劾的案件,让人觉得监察院对于弹劾案件提出与是否成立,似乎存在着更多监委个人的好恶。
在这波监察院存废的讨论中,更多人以陈水扁时代,监委任命遭国民党抵制后停摆了三年,监察院累积了3万多个案件无法执行,也没发生什么重大的影响来证明,有没有监察院的存在,其实根本无关痛痒。
但是监察院真的不能做事吗?
为人民请命
过去监察院也曾经调查过几起案件,引发社会关注。例如监委赵昌平曾经调查南阳舰水兵黄国章落水案。他根据仅有的四张陈尸照片,放大其中一张照片后,发现黄国章头上穿入了两根钢钉,成为黄国章案中重要的物证,开启社会关切军中管教与人权的声浪。
更早之前,监察院也曾经针对国共内战后流落在泰北山区的孤军后裔发声。当年那些没有合法身份的"无国籍难民"也是在监察院出面下纠举了官僚体系的颟顸,而让这群泰北孤军的后代能够取得合法身份在台湾生活。
五权是否改为三权,固然有宪政制度设计的考虑,不是不能讨论,但是现在监察院让人民无感、公务员厌恶,可能更重要的是,监委们对于自己职能的思考,是采取遍地开花以量取胜的态度,来开启调查案件,还是认真地找出行政机关的盲点,提出几个发人深省的案件,真正做到匡正政府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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